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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星湖校区房屋清查工作的通知

更新时间: 2024-05-10 浏览:次 来源:星湖校区管委会

校区内各单位:

为进一步加强星湖校区房屋资源管理,全面摸底校区内所有房屋资源使用情况,优化房屋配置,提高学校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,更好的保障、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和发展需要,保证校区安全,决定开展星湖校区房屋资源清查工作。现通知如下。

一、清查范围

校区内各学院、各单位(职能延伸机构)管理或使用的所有房屋,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、教室、实验实训室、其他功能室等。

二、清查步骤

1.自查阶段。各学院、各单位组织开展自查,核查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在星湖校区所使(占)用的房屋资源、使用面积、用途、责任人或使用人等信息。

2.数据汇总阶段。星湖校区管委会汇总各学院、各单位反馈的自查数据并进行数据比对,形成星湖校区房屋数据库。

3.实地核查阶段。星湖校区管委会对问题数据进行实地核查,并完善校区房屋数据库。

4.整改阶段。星湖校区管委会协调国有资产管理处、教务处、基建后勤处等对本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,要求相关单位进行认真整改落实。对超标使用的办公用房,通过人员调整、使用功能变更等进行整改。对闲置的房屋、不科学使用的房屋、违规占用的房屋和多配置的房屋进行腾空处理后交学校统一调配。

三、清查要求

1.高度重视。各学院、各单位要加强领导,高度重视本次房屋资源清查工作,充分认识清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,确保房屋资源清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。

2.确保实效。各学院、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,指定专人负责清查工作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查工作。要如实清查、不留死角,准确上报清查信息表,避免遗漏。星湖校区管委会将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和实地核查。

3.及时整改。各学院、各单位要以此次清查工作为契机,做好本单位办公用房规范调整工作,严禁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。如有超标情况,请及时进行规范调整,并按照调整后的使用情况在清查信息表中备注。本次房屋清查数据,学校将作为下一步房屋调配和有偿使用房屋的基础数据。未统计上报的房屋,将自动视为放弃管理和使用权限,学校将做收回处理,并根据需要由国有资产管理处、教务处和星湖校区管委会另行调配使用或管理。

四、其他

1.请各学院、各单位将房屋自查情况在清查信息表中填写和完善。

2.清查信息表纸质版由各学院、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,并于2024年5月20日前报送到励德楼313办公室,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:623370927@qq.com


附件:mansion88主页星湖校区房屋清查信息表.xls


 

国有资产管理处

教务处

基建后勤处

星湖校区管委会

2024年5月10日